HAD 202-04 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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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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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HAD202/04),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1992年4月1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引 言,1.1 概述,研究堆与临界装置(以下简称反应堆)在完成其研究使命之后最终停堆将进,入退出运行过程的退役阶段。在此期间,反应堆中的核燃料、带有放射性的设备、,部件和材料将被移出反应堆或从反应堆及其系统上拆除移出反应堆厂区,达到,厂区开放不加限制利用之目的。其中许多工作是在程加不同的放射性条件下进,行的。工作中若考虑不周,计划、管理、操作上失误,可能?危及现场人员、环境,与公众安全,根据《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HAF202)有关退役规定,从保证反应堆退,役安全角度出发,本导则向拥有反应堆的单位和部门提出了关于反应堆退役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它是《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HAF202)的说明与补充,是一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同等的安全水平,不会对反应堆退役增加风险,尽管本导则内容涉及从反应堆设计、建造到最终退役期间有关退役的各个,方面,但所提到的毕竟是些原则性指导意见,不可能对每一具体情况都说得详尽,具体。因此,拥有反应堆的单位和部门在考虑反应堆退役时,应以《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HAF2O2)为依据,参照本导则,根据本单位要退役反应堆的具体情,况与特点,组织制定反应堆退役的有关具体规程、制度,1734 研究堆系列,1.2 导则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研究堆与临界装置的退役。导则主要涉及退役中核安全方面、,技术与行政管理上的一些考虑,它适于反应堆和反应堆厂区。由退役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卸出反应堆的燃料元件的最终处理、运输与处置是重要的,但非属本,导则范围。同样退投中其它可能的问题如土地的利用,工业安全和其他环境问题,不直接与放射安全有关,导则中也未考虑,通常反应堆退役工作是在反应堆最终计划停堆之后进行。但也是例外情况,如在反应堆运行寿期内发生了未预料的严重事故或不可抗拒的天灾危害,也呼,导致反应堆被迫退役,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研究制定专门的退役程序以,适应这种非正常情况下退役工作的得要。虽说这已超出了本导则的范围,但导则,中有关退役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可以作为研究制定这种专门退役程序的基础,在退役中除核安全方面之外,由于使用某些化学药品而引起的工业危害应,当给于重视,这种危害在退役中有时候同核危害同样或更重要,而且两者之间也,许会相互影响。燃而这些非属本导则范围,在反应堆退役期间,如果部分反应堆厂区与反应堆厂区隔离开来,考虑重新,开发利用,那么退役的厂区边界应重新确定。这种要求应由反应堆营运单位提,出,经国家核安全局同意。本导则中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将局限于重新确定的退,仅J 达◎ \,如果要求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在退役反应堆的原来实际位置建造和运行别的,使用裂变的或放射性材料的装置,那么原反应堆的退役进程将被认为已终止。在,改为新装置之前,有关原退役反应堆与其最终状态应在申请新建装置许可证文,件中给予阐明。假若任何其它类型的‘建设将要进行,那么厂区开放不加限制使用,的这一国家要求必须给予确认,对于那种尚未装载核燃料或未产生任何放射源之前终止反应堆建设活动,进而改移厂区或改为其它非核使用,不属退役活动,2退役原则要求,2-1 反应堆退役技术方案的选取、计划的实施、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1986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技术上要合理可行并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相一致,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HAD2O2/O4) 1735,2-2 反应堆退役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获得退役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实旗退役工作。退役完毕应向国家核安全局申报、办理反应堆注销手续,2- 3 在实施退役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反应堆核燃料、材料的拆卸、贮存、,装运过程中放射性物质(气体的、液体和固体的)向反应堆厂区与周围环境中的,辟施量与释放率,尽量避免或减少扩大放射性沾污范围,以保证从事退役工作的,现场人员与公众免受过量放射危害,使所受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2-4 退役不仅仅是反应堆最终停堆之后的事,在反应堆设计、建造阶段,和运行寿期内就应当对其最终退役处置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努力创造条件为其最终停堆退役工作相应作出积极安排,2丒5 反应堆退役必须充分准备,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管理。按照审查批,准的原则要求和有关规章制度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对退役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应有所准备,以尽量减缓由此造成的影响与后果.,退役前营运单位应认真进行退役可行性研究,提出退役方案,作出安全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役计划,建立健全完整的质保体系与质保大,纲,对从事退役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3营运单位的职责,3.1 反应堆退役程序,反应堆退役通常要履行申请、技术安全审查、执行、最终安全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和退役的核设施注销等必要法定程序.,3.2 反应堆营运单位的职责,反应堆营运单位对反应堆退役的组织、领导、实施、技术安全、管理等全面,负责,是反应堆退役的全面直接责任单位“.,反应堆退役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直接涉及到许多核安全向踵。对于完成,这样的任务,反应堆营运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能力、条件,可能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承担某些退役任务,但责任不能转嫁给受委托的单位。受委托的单位只对委托,1736 研究堆系列,任务的反应堆营运单位负责并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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